2023年前三季度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稳定增长
1—9月,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9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4亿元,同比增加27.6亿元,增长9.2%。总体来看,包头市2023年前三季度收入延续平稳增长,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反映出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质增效。
收入方面,同比增长符合年初预期,全市税收收入119亿元,同比增加20.5亿元,增长2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2.2%;非税收入25.8亿元,同比减少8.6亿元,下降24.9%。前三季度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拉动税收增长效果明显,全市财政收入质量稳步向好。
支出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有力,全市民生支出187.8亿元,同比增加8.5亿元,增长4.8%,民生支出中,文体传媒、社保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支出均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旗县区同比增长高于市本级,一方面体现了市本级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非急需和刚性支出,另一方面得益于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机制,基层财力得到夯实、基层支出得到保障。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继续在预算执行上持续发力,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确保国家制定的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