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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五举措”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

发布日期:2023-12-29 16:03:51 浏览次数:19681     监督科供稿

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抓手,包头市财政局“五举措”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在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上做好文章。

一是拓宽绩效评价范围。实现重点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对财政资金实施结果进行跟踪问效,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教育、科技、农业、资源环境、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在开展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上,2023年,选择固阳县开展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将政府收支预算常态化纳入绩效管理,稳步推开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二是严选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参与到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要求第三方机构针对评价项目撰写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方案设计、评价方法选择、评价人员确定、指标体系设计、问卷设计、资料清单的提出等,并根据评价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凭借第三方机构独立、客观、专业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是实现评价全流程监管。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中,引入第四方对评价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2023年聘请专家团队全程参与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现场调研、内部审定会等环节,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指标体系、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现场面对面反馈意见,把控评价报告质量,切实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性,提升重点评价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强化评用结合,确保绩效评价结果与具体工作相关联,落到实践中,起到导向作用。及时将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为单位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提供有效参考,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等结合。

五是规范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评价结果报告和公开制度,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同级人大,并在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公开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算绩效信息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