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避免资产重复购置和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节约政府行政成本,我市大力推进政府公物仓建设,于2023年5月建设完工并投入运行。政府公物仓面积近3000平米,已累计接收34家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1049件闲置资产入仓。
为了规范公物仓运行,提高资产共享共用,中心通过“找差距、找问题”活动,积极提出应对举措。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先后拟定《包头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实施细则》、《包头市政府公物仓内部管理制度》、《政府公物仓仓库管理规定》等制度,不断强化用仓理念,拓宽进仓渠道,完善出仓机制,落实管仓责任。
二是加强学习,扩大宣传,学习《包头市市级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
三是建立市级政府公物仓目录更新和发布机制,在实体公物仓基础上,增设电子虚拟公物仓,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物仓资产共享共用信息平台,实现业务流程“网上运行”,资产信息“一键查询”,仓储状态“实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