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多措并举
推动直达资金执行高效
2023年,包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直达资金的决策部署,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是资金分配快速下达。严格执行直达资金分配时间不超30日的要求,对于部门不能及时拿出分配意见时,主动对接、督导联动,切实加快直达资金指标分配下达,及时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2023年全市直达资金总额63.94亿元,已分配下达63.25亿元,分配进度98.9%。
二是资金调度精准及时。精准了解旗县区资金使用需求,每周调度旗县区已调拨资金支付情况,打破平均调度模式,根据旗县区支付情况灵活调度资金。对于资金支出较快,预算执行较好地区加快直达资金调度;对于资金支付慢,预算执行相对落后的地区缓调资金,最大程度保障直达资金支出时效,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三是资金支付实时监控。市财政局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指派专人进行实时监控,采用日督促、周调度、月通报等方式,对直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切实提升直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效果。2023年,全市直达资金实现支出59.9亿元,支出进度93.7%,高出全区平均进度(85.4%)8.3个百分点,有力推动全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国库科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