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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及时公布2024年度最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4-02-27 09:47:31 浏览次数:14742     非税科供稿

市财政局及时公布

2024年度最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防止乱收费行为,便于社会监督,市财政局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标准、政策依据进行了更新、完善,于2024年1月已将最新的《包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收费清单》)、《包头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市政府、市财政、市发展和改革委等单位的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布。

此次公布的《收费清单》内容包括“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政策依据、执收单位、资金管理方式、制定权限、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截至目前,包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3项),调减1项,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包头市政府性基金收费9项。

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效遏制了各种乱收费,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