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多措并举推进预算公开工作
让财政“账本”更加透明
近年来,包头市财政局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积极探索预算公开的措施和办法,建立起自上而下、规范有效的预算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近期,市本级2024年政府预算及85个部门、319个所属单位预算全部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持续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一是拓宽渠道,让公开信息更“易查”。持续推进部门和单位预算信息“双公开”,即部门和单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要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做到部门和单位预算公开的持续稳定,便于人大、审计、社会公众等对预算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和查询使用。
二是细化内容,让公开信息更“易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部门预算公开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数据的真实性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市本级在预算公开时,对预算安排情况及部门职责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等内容做了硬性要求,使公开内容更加完整细化,让社会公众能够读懂预算信息,了解公开内容。
三是统一模板,让公开格式更“规范”。在总结往年预算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报告、报表等制定全市统一的样式,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完善,逐步实现全市预算公开标准一体化、规则一体化、管理一体化。
四是明确职责,让公开工作更“高效”。持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衔接运行机制,形成公开工作“事前有人管,事中有人查,事后有人改”的模式。在部门内部,建立起上级部门与所属单位间预算公开报送、检查、整改等工作联动机制;在财政内部,明确了相关业务处室的预算公开职责分工。预算一经批复,责任主体第一时间公开本级预算,提高了预算公开工作效率,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是强化考核,让公开理念更“深入”。加强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预算公开说明和绩效目标实行动态跟踪监控,对预算公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分析,并及时反馈部门整改落实,强化预算约束,持续打造阳光财政,使公开理念更深入,着力推动全市预算公开工作向着“全面、规范、透明”的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