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包头市财政局在财政厅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效。
一是严格绩效自评审核。组织指导市本级部门(单位)完成了2022年度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市本级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审核辅导,并抽取部分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及辅导,指导各部门(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自评报告质量。
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市本级部门(单位)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进行审核辅导,指导有关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绩效目标编报内容,提高了市本级各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是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积极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加强评估结果应用,根据对公园广场绿地维护管理项目的评估结果,压减项目资金3,200万元,提升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四是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对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满都拉口岸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情况、事前绩效评估等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7亿元,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升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组织指导市本级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运行自行监控工作,强化单位支出责任,并抽取26个项目开展绩效运行重点监控工作,要求单位重点分析执行进度慢、绩效目标完成率低等原因,为单位改进管理提供参考。
六是规范绩效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按照人大要求,报人大审议5个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报告、5家单位的12个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在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公开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加大第三方监管力度。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中,聘请内蒙古科技大学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团队对评价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切实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性,提升重点评价工作效率和质量。
八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每季度配合组织部对旗县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充分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九是做好绩效管理宣传培训。通过聘用第三方审核市本级各部门(单位)的目标编报、绩效自评等提供一对一的业务培训辅导,并面向全市开展线下专题培训,有效提高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