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积极推动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智能化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防范票据管理风险,包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要求,推动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优化升级。
一是调整业务办理渠道。社团组织办理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的业务申批流程由线下办理调整为全流程线上办理,社团组织只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在线注册,线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具使用票据,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简化申请审批流程。将会费电子票据的使用资质审核由原来的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双审核模式简化为由民政部门单独审核模式,大大缩短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取消电子票据申领环节,与开票环节合并,实现会费电子票据“即开即领”。
三是实现事前智能监管。审核前移,将开票阶段用户需填报的会费标准、会员信息等数据前置到申请注册阶段一次性填报,经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相关数据将成为开具环节的限制条件,设置系统自动监管规则,真正实现从源头规范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