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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24-07-25 17:24:02 浏览次数:17173     监督科供稿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包头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具体包括22个项目支出、2个部门整体支出和1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评价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评价工作由包头市财政局统一组织,第三方机构和绩效评价中心负责实施,对绩效评价工作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重点关注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预期产出和取得效果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合理、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科学、项目立项必要性、立项方案可行性、项目筹资合规性等。同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最终将绩效评级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具体执行单位,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支出责任。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



绩效管理和监督科                    

20247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