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财政局持续保持和发挥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优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肃财经纪律,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新时代财政工作的一条主线。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管理等全流程、各领域的程序性文件和制度办法,为全市开展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夯实制度基础。二是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围绕财政支出项目,建立起能够清晰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中共包含共性指标模版15类,个性指标模版349个,为项目执行提供引导和推动。三是严格绩效自评审核。对市本级各部门年度自评报告进行一对一审核辅导,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预算单位积极整改,进一步强化市本级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升绩效自评报告质量。四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对市本级各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报情况进行审核辅导,提高目标编报科学性,为预算编制奠定良好基础,并加大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同预算安排挂钩力度。五是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压减项目资金,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六是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科技、民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聘请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团队对评价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切实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性,提升重点评价工作效率和质量。七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并严把绩效监控审核关,强化单位支出责任,促进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草拟了市财政局内部财会监督职责内部分工办法,为统筹做好各领域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财会监督协同联动。草拟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包头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代拟稿)》,并征求了相关委办局意见后报政府印发,明确了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成员、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同时,依托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加强跟踪问效,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三是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自查。认真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自查工作。全面梳理了2023年以来市本级和各旗县区在3个重点领域的财经纪律违规违法问题整治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对6个部门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处罚,实现行政处罚问责通报零突破。四是实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检查。对全市范围沉淀资金大起底“回头看”、各旗县区及保险机构农业保险违规违纪问题、6个领域13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四类23项突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五是严格预决算公开核查工作。开展2022—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核查,对市本级400多家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三轮专项核查,下达整改通知2次,督促59个部门(单位)整改问题833条,确保预决算公开质量不断提升。六是组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督查。开展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192户,检查范围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全覆盖。七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配合发改部门对71个新建及169个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事前审核论证工作,严格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按财政预算、工程进度拨款,做到专款专用,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合规项目推进,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用改革精神推动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做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派、实干家,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