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先行。根据上级下达包头市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数额,结合各旗县区种植实际,包头市财政局会同市农牧局、市发改委联合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内容、补贴标准等内容,精准测算并提前下达各旗县区补贴资金,为补贴资金发放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有效宣传。各相关旗县区利用干部走村入户、召开村民大会等宣传方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解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意义和《通知》的内容,准确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胸中有数。
规范发放流程,在补贴资金专户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补贴资金指标下达、旗县区补贴方案制定、补贴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公示、上级部门复核汇总、“一卡通”发放程序等有关要求,形成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监管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格局。在面积测量上,旗县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测绘机构开展农作物面积遥感监测,并与乡镇上报的生产者补贴发放面积进行数据比对,精准测定种植面积及种类,确保补贴面积和种类精准无误。
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根据补贴资金特点,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评价指标,统筹考虑粮食种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粮食增产增收。深入实地,认真开展相关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广泛接受监督。各旗县区主动公布监督电话,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主动深入乡镇农户家中,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农牧、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