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加强固定资产清查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家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包头市财政局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下面简称项目储备中心)以“三举措”为具体抓手,扎实有序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一、加强基础管理,全面摸清家底
定期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根据项目储备中心固定资产实际情况,将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所属人员、部门和存放地点等资产数据及时更新。通过定期盘点形式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近期盘点固定资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了解咨询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有关资产处置要求,为下一步完善资产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二、完善监管系统,提升管理效能
利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系统里的所属部门、所属人员、存放地点等进行系统动态管理。严格账物出入管理,确保账、物资产信息一致,对资产变动实施动态管理。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厉行节约,进行合理配备。
三、落实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使项目储备中心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针对固定资产明确责任人,确保管理规范、责任可查。同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物,确保固定资产的有序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及资金保障中心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