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财政信息 > 市县动态

9.46亿元!连续四年! 包头的蓝天暖冬有“底气”

发布日期:2025-11-11 09:23:11 浏览次数:2965     办公室供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期,包头市财政局拨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包头市连续四年累计拨付清洁取暖资金达9.46亿元,为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多措并举筹资金

构建多元投入新格局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起“中央资金引领、地方配套支撑、社会资本补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为清洁取暖项目提供坚实保障。

中央资金精准落地、地方配套协同发力,同时创新市场化融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热电联产、地热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形成“财政撬动、市场跟进”的良性循环。

 

强化资金管理

织密全流程监管网络

为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包头市财政局构建了“制度+科技+绩效”的全流程监管体系,推动资金管理提质增效

制度先行、规范资金分配,出台《包头市清洁取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奖补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标准和拨付流程,确保资金投向精准、使用透明。

动态监控、防范资金风险,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金流向进行实时跟踪。

绩效导向、强化激励约束,将清洁取暖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对资金使用效益突出的旗县区给予奖励。2023年、2024年包头市清洁取暖绩效考评两次获财政部A级评价

严守监管防线

护航民生工程行稳致远

包头市积极构建“高位推动、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立体化监管体系。由市长牵头成立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资金使用、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联合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实地前往旗县区查看项目、追踪资金使用情况,同步组织第三方机构对52个子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成效显著

绿色发展底色更浓

通过持续资金投入和科学管理,包头市清洁取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燃煤散烧整治方面,结合地区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实施“煤改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三项工作,完成91162户居民燃煤散烧整治任务

在热源清洁化改造方面,实施了热电联产超低排放改造、低温烟气余热利用等多项工业余热利用项目,完成改造供热规模847万平方米,同步实施了一系列供热管网新建、改建、集中供热换热站智能化改造项目,增加供热规模2121万平方米

在建筑能效提升方面,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1337万平方米,切实降低建筑取暖能耗、降低碳排放,进一步改善居民室内温度和环境质量。

通过实施清洁取暖项目,减少燃煤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改善大气环境,采暖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显著下降,污染天数减少,空气质量改善。项目实施以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PM2.5浓度等几项指标均得到有效改善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紧抓不放”的执行力,持续深化清洁取暖长效机制,为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谱写美丽包头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