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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财政 提前下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78亿元

发布日期:2026-01-23 08:50:27 浏览次数:2432     办公室供稿

为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包头市财政局于近期提前下达各旗县区及市本级相关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8亿元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总体原则,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支出,有力保障全市约4.4万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同时,要求各旗县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依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精准发放,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实行动态监管,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质效,确保每一分社会救助资金都花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