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包头市财政局以“四个强化”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资金保障落实
2026年对全市10个旗县区及市属15个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共计拨付自治区、市本级资金261.42万元,并要求各地区通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大自身投入、党费核拨和党组织留存党费奖补、财政给予补助等方式,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新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所需资金。
强化资金使用范围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党员教育培训、表彰先进、慰问困难党员、订阅党员教育报刊资料、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及设施等所需经费的补助支出,不得用于与开展党建工作无关的支出。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坚持规范、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讲求绩效、量效挂钩,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高效。
强化资金支出管理
积极配合社工部,会同审计、纪检等相关单位对全市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绩效进行全面调研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逐步规范资金使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