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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严把项目库绩效目标审核关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

发布日期:2026-06-01 14:53:08 浏览次数:1303     监督科供稿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市财政局将预算追加项目、调整调剂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目标审核范围,实现从年初审一次向动态全覆盖转变,从源头上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一、明确审核重点,突出三个看”。一看相关性,审核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项目内容紧密关联;二看合理性,审核目标值是否与经费测算相匹配、可实现;三看规范性,审核指标名称、目标值、计量单位等是否填写完整、表述准确。

二、细化审核流程,实行两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业务科室初审绩效管理和监督科复核的双重审核机制。结合相关文件,制定绩效目标审核标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退回并反馈修改意见部门修改后二次复审,确保审核有据可依、修改有向可循。

三、强化结果应用,坚持“硬杠杆”,将绩效目标审核作为项目入库和资金安排的前置硬性条件,对绩效目标缺失或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审核机制建立后,累计审核项目约2800个,有效提高了项目库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同时,主动咨询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的单位数量、项目库绩效目标初次通过率均有较大提升,部门对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从源头提升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