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市财政局将预算追加项目、调整调剂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目标审核范围,实现从年初审一次向动态全覆盖转变,从源头上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一、明确审核重点,突出“三个看”。一看相关性,审核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项目内容紧密关联;二看合理性,审核目标值是否与经费测算相匹配、可实现;三看规范性,审核指标名称、目标值、计量单位等是否填写完整、表述准确。
二、细化审核流程,实行“两审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业务科室初审、绩效管理和监督科复核的双重审核机制。结合相关文件,制定绩效目标审核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退回并反馈修改意见,部门修改后二次复审,确保审核有据可依、修改有向可循。
三、强化结果应用,坚持“硬杠杆”,将绩效目标审核作为项目入库和资金安排的前置硬性条件,对绩效目标缺失或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审核机制建立后,累计审核项目约2800个,有效提高了项目库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同时,主动咨询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的单位数量、项目库绩效目标初次通过率均有较大提升,部门对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从源头上提升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