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本级预算评审内部工作实施方案》及《包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内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评审中心用好用活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委托科室、评审中心、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委托的中介机构共同会商评审过程中的争议及问题,以面对面方式快速消除疑问、达成一致协商意见,将“文来文往”的被动沟通转变为“当面解决”的主动协同,相关争议尽可能一次性高效化解,在近期开展的多个评审项目中得到充分应用,有效破解争议事项协调解决过程中的推诿扯皮、问题反馈周期长等堵点,评审周期显著压缩,取得良好实效。
问题摆上桌面,沟通直击要害。将争议及问题统一列清单、拉干条,使各方聚焦核心争议、直奔主题,避免了多头解释、层层转述造成的信息衰减和误解,沟通效率大幅提升。
分歧化解当场,决策一步到位。中心详细提出发现问题,建设单位客观说明项目情况,中介机构现场阐述计价过程及评审依据,委托科室当场明确政策边界及审查意见,不同声音当面碰撞,理解偏差即时消除,真正实现“争议不出会场、结论不拖会后”。
过程公开透明,结果权威可信。集体会商、过程留痕,所有意见阳光运行,处理标准现场统一,既保障了评审结论的科学公正,又形成了相互监督的有效制约,各方对会商结果的认同度和执行力显著增强。
共识凝聚有力,执行顺畅高效。会商结果是各方共同参与、共同确认的产物,权责边界清晰明确,后续资料完善和问题解决均能得到各方主动配合,评审成果的落地转化更加顺畅。
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在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关口的同时增进了部门互信与工作合力,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深化机制运用,推动重大事项会商常态化、规范化,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更加坚实高效的专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