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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存在的问题及管控措施

发布日期:2026-07-29 16:57:15 浏览次数:1356     国库收付中心支部供稿

绩效工资总量核算是工资科履职的核心业务事项,为严格执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管理政策,健全绩效工资全流程管控体系,工资科依据人社局对各事业单位批复的绩效总量表和增减量表,在预算一体化工资审核系统中完成核算录入工作,对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刚性总量管控,确保各单位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总额不超过核定额度。

受前期绩效管理制度约束偏松、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轮岗调动、历史遗留账务问题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单位无法精准测算本单位年度可使用绩效额度,实际工作中频繁出现年末绩效量结余不足、绩效工资难以正常发放,甚至在“十三薪”计发前就发生绩效量提前超支的问题。工资科聚焦政策传导、人事衔接、系统管控三个关键环节综合发力,全面提升绩效工资管理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具体举措如下:

一、厘清政策口径,依托系统锁定专项绩效额度。面向各事业单位开展政策宣讲,细致解读“上年度12月份职工基本工资总额”对应的绩效核算规则与核定标准,明确区分该工资项与行政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在核算内涵、发放时点上的差异,督促各单位财务人员准确掌握本单位绩效总量占用情况。借助工资管理系统设置刚性校验规则,发放环节必须专项匹配“上年度12月份职工基本工资总额”对应的绩效额度,从操作层面杜绝基准绩效量与该项专项绩效量相互挤占、随意挪用的问题,防范绩效总量超额风险。

二、规范调动额度管理,实现三方数据协同统一。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后的绩效增减量核算流程,禁止各预算单位私自划转调动人员依托“上年度12月份职工基本工资总额”核算的绩效额度,人员跨单位调动须按规定到人社局完成审批备案。统一政策执行标准,推动人事审批结果、业务系统登记数据、工资实际发放数据三方对账一致,消除口径偏差与数据错配问题。

三、强化系统刚性约束,闭环管控绩效发放总量。主动对接技术运维单位优化工资审核系统功能,对绩效工资设置发放限额管控机制,深度依托预算一体化工资模块搭建硬性管控规则。对超出绩效总量限额的发放申报数据实行系统自动拦截,不予上报流转,从业务源头压降违规超发风险,构建绩效工资总量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同时精简人工复核环节,显著提升工资审核工作效能。

通过多措并举,彻底扭转了绩效量控制工作的无序失范局面,使绩效量核定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下一步,工资科将继续深化薪酬数字化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动态监控机制,推动绩效工资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