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积极争取,包头市以优异成绩入选“2014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成功跻身全国12个综合示范城市之一,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城市。
去年9月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全国共有30多个城市申报,其中16个城市进入答辩,前12名进入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最终,我市以第3名的成绩脱颖而出。入选的12个城市排名依次为天津市、临汾市、包头市、徐州市、聊城市、鹤壁市、梅州市、南宁市、德阳市、兰州市、海东市、乌鲁木齐市。
申报成功的城市,连续3年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4亿元的综合奖励资金支持,对于推动我市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