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向农村牧区中小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推动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近日,市财政局拨付2015年第二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2,090万元。第一批资金已于今年2月拨付,两批共计3,885万元,5.7万名中小学生受益。
按照补助政策要求,2015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标准提高到900元,同时,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我市城乡结合部学校和连片特困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为了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要求项目旗县要依据政策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将此项资金列入“全面改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足额落实需承担的配套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学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