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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五项举措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

发布日期:2015-06-17 15:10:20 浏览次数:13604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更好地发挥救助基金作用,保障受害人及时、依法得到救助,包头市财政局立足部门职能,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做好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要求,依法依规实施抢救医疗费垫付、丧葬费垫付和一次性困难救助。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专门的道路交通救助中心全面负责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并且配备精通业务的骨干人员,依法审查救助申请。三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道路救助的政策宣传,扩大道路救助政策的社会影响。四是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在申请人满足申请条件后,第一时间拨付救助基金,确保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五是及时追偿。在实施道路救助后,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垫付款,包头市道路救助中心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垫付以来,成功追偿回三笔垫付款,共计9万元。

    今年1-6月,包头市财政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共垫付抢救费用101万元,其中:垫付医疗抢救费用93.3万元;垫付丧葬费用7.8万元,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3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