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在面临经济下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市财政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支持就业工作:
一、落实培训补贴,增强培训人员和培训机构积极性
为了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效果,提高培训机构积极性,我市不断加大对失业人员、农村牧区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共拨付创业和技能培训补贴613.4万元,培训人员7784人。另外,还按照平均每人800元标准,为东华职业培训学校和内蒙古一机培训中心1025名培训人员拨付培训补贴82万元。这些资金的落实,有效调动了广大劳动者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
二、下拨公益性岗位和民生志愿者补贴资金,促进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为了帮助困难群体充分就业,包头市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按照市区600元/人/月、农村牧区56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贴;民生志愿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100元交通补贴进行发放。1-5月,市财政共下拨公益性岗位补贴、民生志愿者补贴资金783.91万元,帮扶112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三、加大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力度,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了有效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减轻大学生经济负担,今年以来,包头市为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1155名储备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281.1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助期限2年;为旗县区及市本级2014年见习期满的968名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290.4万元,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月,补助期限6个月。另外,还通过协调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开招聘、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引导基层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和鼓励创业等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以创业促进就业
通过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加大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援助,努力拓宽小额担保贷款的覆盖面。今年以来已累计为5080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审核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250.85万元,有效地促进我市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五、积极扶持创业园区建设
加大推动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今年上半年,为包头市天和商城和天圣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拨付400万元创业园补助资金。通过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场地、策划指导、融资服务、政策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提高企业创业成功率,帮助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