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全覆盖,近日,市财政局拨付中央、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专项资金1076.6万元、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央广播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范围内的发射台(站)转播中央12套广播节目的节目源系统、发射系统、附属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更新改造。
市财政要求各旗县区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支出进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