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包头市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投入力度,在本级财力十分紧张地情况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合理安排本级配套资金,截止6月底,共拨付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
一是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足额到位。拨付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补贴1,902万元;拨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5,505万元,其中,寄宿生公用经费标准人均增加120元,达到年生均小学720元,初中92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标准人均提高1,000元,达到年生均5,000元。
二是安排资金扶助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拨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贴1,430万元,使1.2万名困难学生受益。
三是为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提供有力资金保障。拨付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188万元,提高了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标准,即每平方米由700元提高到900元。同时,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城乡结合部学校和连片特困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