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社区街道服务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行〔2015〕469号)要求,2015年自治区财政补助每个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居民实际困难,提高街道社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能力。近日,市财政已将2540万元补贴资金全部拨付至各旗县区,全市254个基层党组织得到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