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要求,包头市积极筹措资金,在中央规定每人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金5000元的基础上,再增发2000元,即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7000元,超出部分全部由市本级承担。8月26日,市财政局已将39.2万元补助资金全部下达至各旗县区。
此次下达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包括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以及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包头市共有56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将享受到本次补助,市财政要求各旗县区务必于9月3日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上述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