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包头市“5421”发展战略,以建设北方重要的安全生态屏障为目标,继续加大对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近日,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将2015年市本级林业生态建设资金5000万元拨付至各旗县区和项目单位。该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我市大青山南坡绿化、公路沿线绿化、厂矿园区绿化、黄河北岸绿化和城镇周边绿化,G6高速、110国道、210国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及森林草原防水能力建设等。
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要求各地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将本项资金用于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修建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购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市财政将适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