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我市相关配套规定,切实做好重要节点“四风”问题的防范工作,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财政局采取七项措施开展廉洁自律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市财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
一是建章立制。市财政局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结合本局实际,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坚决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关要求的通知》(包财纪[2015]3号),要求局领导、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扛起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大对“四风”问题、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及我市相关配套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开展自查。市财政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填写《包头市财政局2015年中秋国庆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表》,严格遵守市纪委提出的“六个严禁”,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全系统干部全部按时上交了自查表,“两节”期间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持续加强财政作风建设,积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9月份通过信件邮寄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发放了《市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反馈评价结果均为“满意”。
四是畅通举报途径。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在大厅、外网上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设置网上投诉专栏,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落实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个人将严肃问责。
五是开展明查暗访。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专门抽调两名纪检干部,集中1个月时间持续对局内各科室、部门、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六是开展公车检查。严格执行车辆安全制度,对局系统公车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查,局系统所有公车,除公务安排外,其余时间都按照规定停放于局内。此项检查推进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将公车管理使用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七是加强廉政教育宣传。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经常性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内外网党风廉政宣传平台的作用,在局域网发布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类、动态类资料数篇。编发《纪检监察动态》、纪检监察信息、制作宣传展板、编发廉政短信,关键节点加强廉政提醒。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