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2015年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的相关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收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涉及我市收费项目33项,其中取消3项、停征6项、免征24项。同时,对我市现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公布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要求各旗县区、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清单以外的项目进行收费。此外,与各成员单位联合转发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下一步将会同各执收单位,进一步摸清政策实施情况,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涉企收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