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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七举措保障粮补发放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2015-10-13 10:15:21 浏览次数:8055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今年以来,为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我市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包头市财政局采取七项举措做好粮食直补、综补资金发放工作。2015年共拨付自治区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2,331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6,798万元,两项共计19,129万元。补贴资金共涉及我市农户近21万户,农民近66万人,户均补贴910元,人均补贴290元,补贴面积达445万亩。

    (一)早安排、早部署。为按时完成今年全市粮食直补、综补工作,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财政局积极协调各旗县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于4月中旬召开全市粮食补贴工作会,传达国家、自治区落实粮食直补、综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对今年全市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二)制定直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调动各地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市财政要求各地区在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直补、综补工作实施方案。一是要继续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的同时,进一步向粮食增产快、商品量大、产量多的地区倾斜;二是要继续促进补贴公平,适当缩小补贴水平的地区间差距。

    (三)突出重点,明晰程序。市财政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各旗县区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市2015年粮食直补工作操作程序及重点:一是坚持执行分管旗县区长负总责,财政局长亲自抓的原则;二是制定方案, 明确职责,层层落实;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动员,严格遵循“五到户”“六不准”的要求;四是做好资料采集、核对、录入等各项基础工作;五是做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落实一卡通”拨付程序。市财政局通过采取快速审批等措施,将粮食补贴资金拨付到各旗县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确保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要求各旗县区严格按照《包头市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实行“一卡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确保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在克服了信息数据不完整、设备落后、人员力量薄弱等困难后,截止7月20日,包头市粮食直补、农资综补资金发放工作圆满结束。

    (五)全方位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确保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尤其针对今年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牧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的新政策,为了争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及时召开了工作动员会,传达了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直补、综补的发放政策、管理办法,通过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电视宣传、公开栏公示等方式,真正做到了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六)建立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全市动态。市财政局通过电话、传真和网络传输等方式,与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及时沟通,随时掌握直补、综补发放动态,并就出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及时解决,提高了直补、综补发放进度,确保了我市按时保质完成资金的发放工作。

    (七)加强资金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公平、公开、公正,各旗县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每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金额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深入各旗县区了解直补、综补工作开展情况,对补贴申请、审批、拨付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提出的异议现场核查落实,保证全市粮食直补、农资综补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