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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将对2015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2015-10-19 10:31:30 浏览次数:8067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包头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包头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包财监[2015]14号)。

    2015年,包头市重点选择燃煤锅炉整治、满都拉口岸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及满都拉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公路铁路沿线绿化工程后期管护大青山南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源置换封闭地下井专项经费、201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15年37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佰佳担保公司增资等7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针对部门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及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8月-11月为部门组织评价阶段,12月,市财政局将对部门组织评价项目实施财政再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安排预算、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为今后拓展范围,强化管理积累经验、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