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重点民生工作,也是各级财政重点关注和支持的领域。近年来,包头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通过加大本级预算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等举措,保障食品安全资金需求,近两年市本级投入食品安全资金达7800万元,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把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全力给予资金支持。近两年共投入2776万元,改造了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综合大楼,配备了先进的食品专项检验设备,建成了全区一流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注重从根源抓好食品监测管理,投入资金4160万元支持我市肉菜追溯体系及粮油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在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区前列。投入配套资金860万元支持农牧业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形成了从生产到流通,再到销售等全过程的食品监测体系。同时,积极落实经费,支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专项工作检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食品抽验检验等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经费保障。近年来,在安排预算时,凡涉及到食品安全工作,都尽全力给予保障。特别是2015年市食品药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并改革以来,市财政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努力争取上级支持,确保了改革后经费保障不受影响。在机构重组期间,为了确保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市财政主动作为,按照原有待遇标准,先行垫付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及退休金,保障了改革工作平稳过渡。同时,在改革后,又按照新的人员情况、机构运转、业务开展等需求,足额安排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为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应有效益,我们一方面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另一方面,对部分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及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