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民和农业组织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拨付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及时将2300万元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拨付至我市九个旗县区。
市财政要求各地区在接到文件后,尽快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购机农牧民手里。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现代化生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