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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1439万元支持民族宗教事业

发布日期:2016-06-16 18:54:35 浏览次数:5498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事业的扶持力度,市本级民族宗教工作经费预算1439万元,比上年增加861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264万元增至1000万。

    一是在支持民族教育方面,我市民族教育资金按照少数民族人口人均15元测算(我市少数民族人数15万人),总额由100万元增至225万元。单独制定了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资助政策,标准高于普通中小学生资助标准,去年共投入少数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450万元。积极支持民族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市本级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蒙中、回中新校区建设工程,并配备教学设备、图书等。

    二是在支持民族文化旅游事业方面,2015年投入3500万元,用于五当召、美岱召、梅力更景区开发建设以及寺庙防火、修缮、维护等工作。

    三是在支持蒙医蒙药发展方面,结合国家、自治区医改政策,我市对蒙中医院投入政策给予倾斜,市财政对蒙中医院人员经费比例为80%,高于其他医院。2016年市本级预算蒙中医院人员经费6492万元,同比增长34%。为了改善蒙中医院医疗服务条件,2014年—2016年市财政投入6000万元,支持蒙中医院接收滨河新区医院和石拐区医院。同时为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医专家,从2012年开始,连续每年投入200万元,选送专业人才外出深造,为全市市蒙中医药学科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是积极发挥民委兼职单位作用,推动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明确一名局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好事,并与少数民族聚居村(嘎查)联系帮扶。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适当向土右旗、达茂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积极争取到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25万元,支持民族产业发展、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此外,我局积极帮扶达茂旗巴音敖包苏木巴音花嘎查,立足当地资源优劣,制定发展规划,去年落实帮扶项目资金80万,受益人口521人,帮扶贫困人口1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