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乡镇财政所恢复重建以来,我市39个苏木乡镇财政所及公共服务大厅改扩建完成并投入使用。今年,包头市大力推进标准化财政所建设进程,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管理,以制度为引领,务实高效地提升苏木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
一、组织先行。为规范乡镇苏木财政所的管理水平,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资金监管能力,我市成立了财政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综改办主任及各旗县区财政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市综改办副主任和各旗县区综改办主任为成员的包头市苏木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改办。同时,邀请高校和财政研究所的专家进行政策解读。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完成全市标准化财政所建设任务夯实了基础。
二、制度引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财政所建设考核验收办法(暂行)》等制度入手,在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机构联合体建设、制度建设、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全面分析汇总,形成各类型制度,制定《包头市乡镇苏木财政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引领各地财政所建设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三、务求实效。根据《内蒙古财政厅关于苏木乡镇长标准化财政所建设考评验收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精神,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到达标财政所所在地区调研分析,与旗县区政府和财政局对接座谈。市财政局分管局长、旗县区政府领导和财政局长还进行了“标准化财政所”挂牌仪式。通过授牌活动,达标财政所受到了极大鼓舞和鞭策。通过座谈,使各旗县区深入领会《通报》精神,以更加务实的态度落实解决《通报》中提出的普遍问题,全面提升我市乡镇苏木财政所的管理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