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政策,将支持民族宗教统战事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构建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2016年我市本级民族宗教工作经费预算1439万元,比上年增加861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264万元增至1000万。一是在支持民族教育方面,我市民族教育资金按照少数民族人口人均15元测算(我市少数民族人数15万人),总额由100万元增至225万元。单独制定了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资助政策,标准高于普通中小学生资助标准,去年共投入少数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450万元。积极支持民族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市本级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蒙中、回中新校区建设工程,并配备教学设备、图书等。二是在支持民族文化旅游事业方面,2015年投入3500万元,用于五当召、美岱召、梅力更景区开发建设以及寺庙防火、修缮、维护等工作。三是在支持蒙医蒙药发展方面,结合国家、自治区医改政策,我市对蒙中医院投入政策给予倾斜,市财政对蒙中医院人员经费比例为80%,高于其他医院。2016年市本级预算蒙中医院人员经费6492万元,同比增长34%。为了改善蒙中医院医疗服务条件,2014年—2016年市财政投入6000万元,支持蒙中医院接收滨河新区医院和石拐区医院。同时为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医专家,从2012年开始,连续每年投入200万元,选送专业人才外出深造,为全市市蒙中医药学科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另外,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适当向土右旗、达茂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支持民族产业发展、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包头市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