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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五项举措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

发布日期:2016-10-17 15:07:23 浏览次数:5195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近年来,市财政立足地区实际,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投入力度,通过支持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活动开展、民族文艺创作、加大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的投入等五个方面举措,促进文化繁荣,带动地区经济稳定发展。

    一、支持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近年来,我市以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抓好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市政府按照“政府主导、统贷分还、市本级财政贴息”的原则融资3.4亿元用于旗县区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其中用于达茂旗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1亿元。

    为保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每年补助达茂旗图书馆、文化馆、基层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80万元;补助东河区民族文化馆建设20万元。2008年开始,我市实施公益电影进农村牧区工程,重点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九年累计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

    二、支持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

    财政在资金安排上,十分注重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14—2016年,共投入资金840万元用于五当召寺庙运行、博物馆装修、文物画册制作出版,文化遗产保护、活佛学习经费以及寺庙维护等;投入资金440万元,用于五当召、福徽寺、梅力更庙等寺庙防火、修缮,支持五当召开展佛事活动,加强对九原区梅力更召信俗项目、达茂旗哈布图.哈撒尔祭祀等项目的保护。

    此外,为支持蒙古族语言传承,市财政每年安排蒙古语文专项经费6万元。2016年,为提升我市蒙古语文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财政部门积极向自治区争取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建设包头市辖区内的综合性蒙古文网站、开设我市唯一蒙文刊物《蒙科土拉嘎》电子杂志、普及推广和应用蒙古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专业人才培养等。

    三、支持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发展方面

    一是加大少数民族文化宣传。2014—2016年,投入资金3400万元,重点在中央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介绍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开展旅游广告宣传;支持“双微平台”建设,每年安排蒙古语节目和春节晚会专项经费250万元。

    二是支持少数民族旅游事业发展。三年来,共投入旅游发展资金5481万元,其中60%以上都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有力地支持了五当召、美岱召、达茂旗希拉穆仁草原等旅游景区进一步开发建设,游牧文化旅游节、达茂旗第二届中国(国际)汽车房车露营地大会、蒙古族服装大赛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活动成功举办。

    四、支持少数民族文艺创作方面

    一是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2013年到2016年四年间,共争取上级资金4750万元,重点用于草原生态题材3D动画片《草精灵》、“草原的礼物”等草原文化创意产品研发项目。

     二是支持民族文艺精品创作。为打造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的精品文化作品,财政投入550万元用于我市民族文化精品剧目创作,包头市民族歌舞剧院的交响乐音乐史诗《草原》、音乐剧《草原恋》、民族舞剧《水旱码头》,漫瀚剧《布衣郡守》等一大批优秀民族文化作品创作。

    五、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方面

    一是市本级在安排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时把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作为支出重点,三年来共安排民族工作经费133万元。二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4—2016年,自治区共下达我市民族工作专项补助资金75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28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逐年递增,由以前年度的264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在资金分配时,加大少数民族文化投入比例,向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事业倾斜,比如支持乔家金街等少数民族图书馆、草原英雄小姐妹事迹展馆建设,加强蒙汉文字管理、开展少数民族学习技能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