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围绕中央、自治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部署要求,包头市先后开展了停征、清理收费项目工作,大手笔减费让利,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2014年1月,包头市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启动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市本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由85项减少到40项,停征45项;旗县区由55项减少到26项,停征29项,全市停征项目占原项目的53%,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6,000万元,是近年来停征项目最多、涉及面最广、让利于民力度最大的一次。包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工作走到自治区前列。
在项目的选择上,一是重在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简政放权,能停征的尽量停征。二是重点关注民生事业,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尽可能让基层群众受益。在市本级停征的45项收费项目中,有23项关乎普通百姓,每年可减轻城乡居民负担1800余万元;在旗县区停征的29项中,有9项关乎普通百姓,每年可减轻城乡居民负担260余万元;其中包括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的“收视维护费”;市农牧业局的“成人录取费”;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和“护理服务收费”,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是九元钱,拿昆区婚姻登记证来说“每年需要办理的结婚证、离婚证、补办婚姻登记证书大约在一万多本,收取的工本费接近十万元”,这意味着,仅昆区婚姻登记证书这一项,就有近十万元惠及市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技校新生招生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工本费”;市公安局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包头医学院的“伤残鉴定费”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部门的“普通话测试培训费”等。三是最大可能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负担,放活市场。在市本级停征的45项收费项目中,涉及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有22项,直接减负600余万元;在旗县区停征的29项中,涉及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20项,直接减负3400余万元;经初步统计,有的中小企业每年可以减轻登记费、检验费等5万元左右,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业活力,稳定生产、增加就业作用效果明显。
好的政策,需要好的保障。为了确保停征政策的全面落实,包头市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做好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先后在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包头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停征政策信息,并督促相关执收单位变更收费项目,就停征项目进行公示,确保企业、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二是强化督导落实。市财政局深入到涉及此次停征政策的47家执收单位进行督导,要求各执收单位按照市政府的决定,从登报之日起即刻停征所涉及收费项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变通方式继续征收,同时要保证正常履职,继续提供公共服务。三是做好经费保障。本着财政保障和节约支出相结合的原则,市财政局积极主动征求涉及停征项目的执收单位的意见,了解因停征政策对执收单位正常支出的影响,对单位正常履职,继续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的必要支出即经费缺口情况进行了据实测算,并拨付相关保障资金,确保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
二、收费清理改革,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
2015年6月,包头市政府文件下发后,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共同成立了收费清理改革组,制定了我市收费清理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任务,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各项涉企收费和涉企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
财政部门着重对全市执收单位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开展调研,重点调研2014年市政府停征项目的落实情况以及有无超范围超标准征收情况。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分别进行了调研。
清理工作中,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政策,及时转发文件通知执收单位,并与我市现有的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对比,利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从项目库中调整和停用了相关收费项目,从源头上避免了违规收费行为,并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对国家、自治区明确降低的收费标准予以降低,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
三、编制公布目录清单,规范政府收费行为
包头市经过先后几次大范围系统性地停征和清理收费项目后,截止目前,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36项,执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45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8项,执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21项;同时,编制完成了《包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头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头市政府定价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头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头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4月,以包头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公布包头市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包府发〔2016〕50号),切实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