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包头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科学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包头市财政局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代理执收市本级单位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至此,包头市本级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代理银行已增加至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