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进一步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调整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一是取消产粮大县(土右旗)的市级及旗县的保费配套资金,由上级财政负担;二是提高农民自缴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5%。
全市种植业承保面积307.6万亩;温室大棚承保面积1779.38亩;养植业保险中奶牛参保头数22022头,能繁母猪参保头数162头,育肥猪参保头数3066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744.63万元,其中:种植业保费收入6531.92万元,温室大棚保费收入128.66万元,养殖业保费收入1084.05万元。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6480.37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3374.77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2513.41万元,市本级补贴资金450.31万元,旗县区补贴资金225.66万元。
全市森林承保面积656.91万亩,保费总收入913.01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456.51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292.16万元;市本级补贴资金82.17万元;旗县补贴资金82.17万元。
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农业生产风险得不到保险保障的问题,同时使我市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的手段更加多样化、更加科学化。农业保险已成为直接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的重要方式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