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我市2017年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14179套。为确保此项工作及早开工建设,市财政局于近日将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2040万元拨付到位,其中:昆区2666万元,青山区1531万元,东河区1836万元,九原区2210万元,高新区514 万元,土右旗1078万元,达茂旗641万元,固阳县972万元,石拐区51万元,白云区541万元。以上资金将全部专项用于我市棚户区改造以及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推动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