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的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提档升级、争创一流”总目标,围绕“四个新突破”和“六项重点工作”任务,财政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加大落实力度,全力服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守发展底线,加强财源建设。一是努力增加有效投资。完善扶持政策,围绕推进“五化”协同,工业提档升级,提升城市品位,助力实体经济,支持现代服务业、现代农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重点,充分发挥财政投融资职能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公共预算、上级专项、地方政府债券、产业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手段,撬动民间资本投入,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规模。二是着力支持重点项目。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专项投入,支持各类规划编制。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支持我市钢铁、装备制造、铝、稀土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统筹使用上级专项和本级预算资金,加快产业基金金融资本投放,集中支持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七网七新七业、对外开放、创新驱动、文化旅游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全力帮扶包钢脱困治亏,稳企业,稳就业,稳税源。用好科技产业基金,确保市级财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同比增长20%以上,重点支持成果转化。三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并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市场和社会活力,不断涵养税源。认真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财政可持续增收。
二、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继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推动财政资金从“点上用力”向“全面提升”转变,坚守民生底线,用情用心做好民生工作。本级预算安排1亿元,大幅增加脱贫攻坚财力投入,并支持贫困旗县区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用好扶贫产业基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推进农牧业供给侧改革,不断完善农牧业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政策精准性。增加教育方面的投入,支持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推动我市教育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积极拓展增收渠道,足额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等惠民补贴政策;增加财力投入提高七项民生保障标准;落实农牧民免费体检政策;扩大高龄补贴覆盖面和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制度,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加大对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使我市的城乡低保、企业养老、居民医保等民生保障水平及人均医疗、公共文化投入保持全区前列。同时,要全力支持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治理、食品安全等重点民生工程,努力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多渠道开源增收。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组织收入是财税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基本职责,也是增强财力、保障支出、促进改革与发展的关键。要创新税收征管方式,加强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确保及时足额入库。健全完善以综合治税为主的组织收入征管机制,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左右。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跟踪落实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地下综合管廊、稀土产业转型升级三个国家级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跟踪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与国家发改、财政、环保、交通、水利、工信、旅游等部门议定的事项,全力对接和落实,力争得到上级更大支持。同时,全力争取大数据、文化旅游等中央、自治区各类产业基金对我市重点项目的支持,积极申报项目,纳入基金支持范围。三是抓好投融资工作。加快已经设立的工业、稀土、科创等产业基金投放进度,积极推动扶贫、生态等产业基金设立,对明确扶持方向的产业和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继续支持交投集团、水务集团、住建集团、正信集团等国有实体公司扩大融资合作和项目运营,吸纳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度、多层面、多领域推广PPP模式,加强项目储备、推介和示范实践,积极争取中国PPP融资资金,推动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示范,进入实际操作和运用。
四、严格执行预算法。依法规范理财行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控预算调整事项。继续按规定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加强对两年以内资金的清理盘活。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批复下达预算,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动态监测预算执行情况,督促财政资金下达后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扩大资金整合面和整合量,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资金撒胡椒面。继续推进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考评试点,加强考评结果运用,逐步建立花钱必问效的机制。切实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大力压减行政开支,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按照真实、完整、及时、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预决算公开。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和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表。加强项目库建设,细化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管理。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者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要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全面推开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积极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和环保费改税等税制改革工作,落实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最大化争取有利机制。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产业基金、PPP等各类政府性投融资管理,管控资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益。妥善处理政府存量债务,建立债务风险预警、风险应急处置、债务报告、公开和考核问责等制度。要坚持“守土有责”,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强化地方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不得以保底承诺、回购安排、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举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会计从业、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要健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要高度重视财政绩效工作,全面建立“按绩效配置”的体制机制,确保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最有需求、最有效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