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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前五个月财政收支运行呈现六大特点

发布日期:2017-06-21 10:58:41 浏览次数:5156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紧密围绕“提档升级、争创一流”总目标,千方百计抓收入、保支出,既有成绩,也有困难,财政收支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受“营改增”影响,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因去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考虑到分成比例变动,各地区加大清缴营业税力度,使上年税收基数增高,加之,今年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部分支柱企业仍处低位运营,税源基础薄弱,影响我市4、5月公共预算收入的增长,全市收入增速分别低于全区平均水平18.2和18.6个百分点,较序时进度相差1.4个百分点。

    二是税收收入小幅增长,非税占比有所下降。前五个月我市税收收入76.7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增值税、营业税分别实现13.3亿元、0.4亿元,分别增长79.2%、下降97.5%;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现7.3亿元,增长2.6%;资源税虽然实现同比增长108.1%,但总量较小,为4,689万元。此外,其他地方税种完成55.2亿元,同比增长16.9%。

从1—4月产业税收贡献看,三产业实现税收是二产业的1.9倍,且占比有所提升。具体是:第二产业实现税收32.5亿元下降19.6%,较上年同期回落1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税收62.3亿元下降0.7%,占比较上年提升4.92个百分点。

从收入结构看,5月末非税收入占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4%,较上年回落2.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提高。

    三是重点行业税收有增有减。1—4月,在煤炭价格上涨、中高端制造业加快发展以及商品房销售增加的带动下,煤炭、装备制造、房地产、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税收增长较快,分别完成2.2亿元、3.4亿元、6.7亿元、3.2亿元,增长66.2%、52.7%、30.4%、83.9%。金融业、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税收虽分别同比下降46.6、29.1%,但总量仍居第一和第三(分别为13.7亿元、6.1亿元)。建筑业、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税收下降明显,分别下降59.4%、42.4%、26.2%。

    四是旗县区收入贡献度有所下降。前五个月,旗县区收入占全市比重低于上年同期2.9个百分点。十个旗县区中,收入有六个实现小幅增长、一个持平、三个下降。其中,总量居前三位的稀土高新区、青山区、昆区分别完成21.3亿元、19.5亿元、19.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9%、增长0.7%、下降7.5%,占全市的51.8%,也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2个百分点。

    五是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前五个月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40.1%,支出总量居自治区首位。5月末支出总量高于收入总量达60.3亿元。全市用于民生及重点项目的支出149.5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4.7%,同比增长11.6%。其中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节能 环保支出分别增长2.8%、23.6%、29.8%、39.5%。支出总量大、增幅高,对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拉动经济增长、保障民生、稳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是争取上级资金成效明显。在自身财源不足、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我们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赴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各地区、各部门及时跟进,狠抓落实,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等一批项目成效明显。截止5月末,全市争取上级资金82.01亿元,同比增加14.85亿元,增长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