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上半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13亿元,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市财政依照突出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全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相关旗县区,并着力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二是扎实做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在总结我市第一期草原补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市财政局配合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包头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保了新老奖补政策平稳衔接,如期顺利实施。今年,共为达茂旗等五个旗县区拨付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2249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6970万元,市本级资金5525万元。
三是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上半年,积极争取到上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0万元,已及时全额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相关旗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