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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财政“三抓手”加强苏木乡镇财政所建设

发布日期:2017-07-26 11:12:44 浏览次数:5100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一是抓基础达标建设。为加强苏木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苏木乡镇财政依法理财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资金监管能力,2017年2月—4月分自查、实地考评、总结分析三个阶段开展了全市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实地检查与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为择优评选、推荐标准化苏木乡镇财政所,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通过达标验收活动,推动完善乡财政制度建设、加强乡财所机构设置、加强苏木乡镇财政所队伍建设、科学拟定全市苏木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五大目标。5月初,经自治区财政厅考评组实地抽查验收,我市上报的16个乡财所全部被评为标准化财政所。

    二是抓乡财所监督工作质量上台阶。为加强苏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能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内财基〔2015〕1664号),确定了土右旗、达茂旗作为自治区级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试点工作地区,石拐区、九原区作为市级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试点工作地区,使乡财所工作从基础性设施建设转向对财政资金监督工作上来。

    三是抓乡财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职能,分步、分层级和分课题推进职能、业务培训及人员轮训,开拓视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干部人员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第一期苏木乡财所培训的同时,于4月24日举办了全市农村牧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对美丽乡村、 村集体经济业务系统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上机实际操作指导,各旗县区也举办了相应的乡财所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