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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政采创新18项“放管服”改革打造零跑腿管理服务机制

发布日期:2018-05-04 16:12:13 浏览次数:4975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过去,《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招标文件、采购公告、采购计划、合同登记、验收支付、电子商城商品维护、供应商登记注册、评委专家抽取等环节政府采购办要进行审核、备案或审批,采购计划还要经财政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批采购预算,存在办理程序复杂,人工干预多,采购效率低的问题。2017年在明确采购主体责任的改革过程中,只对招标文件、采购公告和电子商城商品维护实行网络自动备案。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的依法行政规则,依据《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政府采购办本着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服而有效地原则,补齐服务短板,完善监管功能,创新驱动“放管服”改革,打造零跑腿采购管理服务机制。

    一是扩大“放”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采购计划自动备案;

    2、采购合同自动备案;

   3、验收报告自动备案;

   4、供应商登记自动备案;

   5、专家抽取自动备案;

  6、招标失败重新采购自动备案;

  7、减少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二是强化“管”的措施。主要包括:

  1、启动开评标音频视频监控;

  2、开发全流程网络预警监管;

  3、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

  4、建立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

  5、实施代理机构信息公开监督;

  6、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活动。

  三是提升“服”的质量。主要包括:

  1、开展政府采购手机移动办公;

  2、启动网上招投、投标、评标标系统;

  3、开发网上质疑投诉管理系统;

  4、设置全流程网络提示和政策指导;

  5、进一步丰富政府采购微信服务内容。

    围绕政府采购业务流程,依托电子采购平台,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推进电子采购“放管服”改革,极大方便政府采购当事人办理采购业务,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如扩大“放”的内容,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备案,在采购计划、合同登记和验收支付三个环节年预计减少人工干预4.5万人次,供应商登记注册预计0.4万人次,代理机构申请专家评委、采购失败重新采购或取消采购预计0.3万人次。

   包头政府采购办围绕财政改革目标要求,积极开展电子采购智能创新,全面推进电子采购18项“放管服”改革。除了扩大“放”的内容,方便政采,提高效率,还要强化“管”的项目,规范操作,依法采购,更要注重“服”的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采购机制上要有新举措,采购监管上要有新手段,采购工作上要有新成效,持续打造一次也不需要跑的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机制。

 

 

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