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市财政部门已争取到中央、自治区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428万元,重点用于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及清洁取暖等项目建设,带动水生态、大青山生态等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建设,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切实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有效改善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