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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9-02-02 16:45:05 浏览次数:8524 来源:信息中心     xxfb供稿

1月23日,全区财政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表彰了2018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包头市财政局作为先进单位在会上做典型发言,与各盟市财政局交流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经验。近年来,包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推进法治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法治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以及组织收入、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绩效管理等财政工作全部领域和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在自治区财政厅与市政府历年的法治考核中,包头市财政局已连续五年被自治区财政厅评为全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被财政部评选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为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着力抓好三项举措。

一是坚持法宣当头,保证学法懂法。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法治财政建设年度要点,县级干部带头讲法规、讲业务。国家宪法日进行集体宪法宣誓,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发布等形式,在全局浓厚学法氛围。普及财经法律,编印法律手册,开展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网络在线法治学习,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法规业务培训。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赴北京、上海举办财经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增强了预算法意识,学懂弄通了财经法规、财政改革等热点问题,提升了财政工作站位。

二是坚持践行为要,强化执法用法。加强综合治税,实现30多个部门涉税信息共享,依法开展财税大检查,查补欠费欠税4.1亿元。严格执行预算,控制预算调整,不新增暂付款。全年预算执行进度达94.1%。对航线补贴等竞争性领域支出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全覆盖式对扶贫、涉农涉牧等民生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梳理排查10条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对预决算公开、债券资金使用等监督情况及时通报,对平安包头、清洁能源等一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有效发挥了财政监督作用。依法强化债务管理。逐一核实全市440多家债务单位、8137个债务项目,分门别类核清了全市债务及对应资产等情况,超额完成了年度化债任务。依法与金融机构协商债务展期并撤销承诺担保,避免刚性兑付风险。全面规范PPP项目管理,坚守10%的支出红线,严控新增债务。

三是坚持防范在前,做到敬法守法。再次全面梳理风险点,新增了70多个风险点及相应防控举措。修改完善了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程,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先后出台了市本级党政机关物业费管理、差旅费补充规定等20多项管理制度、办法,有效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新上项目储备、项目评审、预算管理、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为一体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平台,推出18项电子政府采购“放管服”举措,实行全流程政府采购网上办公,实现了群众“零跑腿”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