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农业保险2022年实施方案
切实保障农牧民权益
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银保监局、气象局4月27日共同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该方案,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提升农业保险工作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农牧民权益,有力推动我市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认真学习研究及时部署跟进,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着手草拟《包头市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待征求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印发实施。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督促各旗县区财政局尽快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旗县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在产粮大县土右旗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同时着手准备我市养殖业保险的招标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