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有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我局于7月至10月组织全市32名财政监督干部和17名中介机构专业人员,成立12个检查组,圆满完成了对扶贫、公安、民政、体育等50家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任务,发现违规单位50户,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9135.72万元。
我局针对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制定印发了会计监督检查通知,组建检查组,明确了人员分工和各自职责;召开了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部署动员会,组织监督干部系统学习相关办法和规定。二是严格规范检查程序,进行查前公示,并做到从通知下达、检查组入驻、实施检查到下达检查结论等各个环节均严格依法实施,确保每一环节均合法、合规、严谨周密。三是合并检查,提高效率,在安排、实施检查过程中我局按照上下联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等方式推进,并与部门预决算核查相结合,在安排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同步进行决算核查,减轻了被检查单位负担,提高效率,节省了时间。
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不仅增强了法规意识,强化了会计核算,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还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会计秩序。同时我们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领导对会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会计人员业务知识更新慢。三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单位存在明显的不相容职务没有分离,造成凭证审核不严,记账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往来款长期挂账无人问津的情况出现。四是会计监督没有形成合力。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容易偏袒自己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监督。财政部门虽是会计主管部门,但受人员及手段制约,也无法全面实施经常性监督。
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我们一是要继续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从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入手,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观,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使每个会计都能成为行家能手。二是由传统监督向科学监督转变。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技术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手段,提高财政监督的信息共享度和工作效率。三是由单一监督转向共同监督。进一步理顺财政监督与审计等监管单位之间的关系,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方式、方法上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划清职责权限,按照分类监督与共同监督相结合、分阶段监督与总体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与监管对象内控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分头开展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及回复,避免频繁检查。四是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寓于财政管理。促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财政管理有机结合,适时拓宽检查覆盖面。